西安邀请市民当“啄木鸟”

2019-04-08 17:28:45|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吴宇婷|责编:程茜

  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西安市城市啄木鸟奖励办法(试行)》,  从4月15日起,向市民“有奖征集”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投诉, 经审核立案的,将按照奖励标准实时累计积分,积分按照1分兑换1元人民币红包定期兑换。

  公厕不洁井盖缺失 快投诉

  此次《西安市城市啄木鸟奖励办法》试行期6个月,主要是为了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发挥市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使广大市民群众人人成为城市管理的监督员,及时发现并反映问题,以实际行动为“美丽西安”建设贡献力量,助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对西安市建成区内(不含各类社区、城中村及单位内部)的垃圾桶满溢、公厕不洁、绿地缺损、树木缺失或枯死、行道树倒伏、广告牌倒塌或画面破损、悬挂横幅标语、路灯安全隐患、井盖缺失或破损、低洼积水等城市管理问题,市民群众通过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有奖投诉”微信小程序上传的,纳入有奖投诉范围。市民发现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常规投诉”上传。

  投诉可积分 1分兑换1元钱

  此次奖励注重实效,市民投诉问题一经立案立即奖励,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除物质奖励外,还定期评选“啄木鸟之星”,评选结果通过服务号发布。市民关注“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通过“我要投诉”栏目中的“有奖投诉”微信小程序,按照填报要求上传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

  通过“有奖投诉”微信小程序上传的城市管理问题经审核立案的,依据类别不同,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红包。奖励标准将根据城市管理实际实行动态调整。市民依照填报要求上传城市管理问题,经审核立案的,将按照奖励标准实时累计积分。积分按照1分兑换1元人民币红包,定期兑换。实行最高奖励限额,每人每月领取金额不超过300元。定期评选,评选结果通过“西安城市管理服务号”进行公布。

  投诉问题应真实准确 一事一报

  市民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一事一报,问题描述、分类、上传照片必须一致。要描述问题发生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道路名称,例如,××路:××路与××路交叉口向东××米北侧,××商店东侧等,同时有GPS定位,两者必须相符;至少上传两张照片,一张为反映问题的近景照片,一张为确认位置的远景照片,拍摄的图片在10分钟内上传有效。同一问题多人投诉,一经立案的,不再重复立案。

  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虚假信息、人为制造投诉问题、翻拍影像的,或存在其他恶意投诉等行为的;投诉的问题非本活动规定的区域和类型;其他经认定无效投诉的等问题不予立案。对弄虚作假、恶意制造问题、破坏市容环境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将其账号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记者 赵丽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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