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者纪连海:《秦汉·风云》会让很多来西安的人多住一晚

2019-04-08 17:39:32|来源:三秦网|编辑:吴宇婷|责编:程茜

原标题:大咖齐聚泾河新城乐华欢乐世界 探讨文旅融合之路

  4月7日,“新时代 新文旅 新泾河”文旅产业融合高峰论坛在乐华欢乐世界《秦汉·风云》演出现场顺利召开。本次论坛以乐华恒业集团《秦汉·风云》特效演艺为切入点,思考文旅融合产品的典型代表——特效演艺未来的发展与变革,旨在立足泾河、展望陕西、面向全国,展示当前文旅产业融合最前沿成果,共同为文旅产业融合破题建言。

  论坛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委会主办,乐华恒业集团协办,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西安市委主委韩宝生,西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康军,原陕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党组书记薛保勤,陕西省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丰宽,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宏伟,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李晓燕等参加活动。

  论坛共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省社科院文化和旅游研究中心院长张燕、党组书记薛保勤、陕西省文联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主席吴丰宽、著名作家商子雍出席,站在城市与区域的角度,现场讨论“文旅产业融合将如何实现1+1>2”、“泾河新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议题;第二部分,鬼才导演宁浩(作品《疯狂的石头》《疯狂的外星人》等)、著名文化学者&百家讲坛主讲嘉宾王立群和纪连海、华盖资本创始人许小林等业内权威人士出席,从文化旅游与科技创意的角度共叙风云夜话。论坛由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冯殊主持。

  文旅融合让千年秦汉近在眼前

  西安是一个旅游大市,作为十三朝古都,历史与人文本身就是它的超级IP,尤以盛唐文化与秦汉文化为盛。“盛唐文化看曲江,秦汉文化观西咸”,乐华恒业集团顺应旅游时代大势,从“指鹿为马”、“鸿门宴”、“四面楚歌”、“霸王别姬”等脍炙人口的秦汉文化典故中取材,打造大型史诗战争特效演艺《秦汉·风云》,将秦汉历史文化的再现做到了极致。

  区别于目前国内旅游演艺市场追捧的“山水实景演出”,《秦汉·风云》采用国际领先的影视剧特效特技,用“蒙太奇”式声、光、电的表现手段,高度还原秦汉历史中的危险难度场景;结合高清投影、灯光、音响等高科技元素,体现“巨木飞顶”、“投石攻城”、“车马征战”、“刀光剑影”、“万箭齐发”、“天降奇兵”………将创意、科技、文化、旅游有机结合,全国游客都能在观演中梦回千年,身临秦汉,亲眼一睹秦始皇的雄姿伟略、秦二世的暴虐荒唐、刘邦项羽的恩怨相争以及霸王别姬的爱情绝唱……

  大咖齐聚,探讨文旅融合之路

  “旅游是基础,文化是核心”,《秦汉·风云》总导演秦曦在论坛中这样讲到。他表明,立足西安历史文化,深入挖掘并讲好秦汉故事,满足游客文化消费升级的需求,是乐华恒业集团创作《秦汉·风云》的初衷。

  在观演《秦汉·风云》后,宁浩表示,电影形式在变,拍摄手法在变,资本参与方式在变,但是电影最核心的因素——以人为本的初心没有变。他认为,艺术归结到最后就是对人的探索,而文化和旅游也应该将人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许小林作为知名投资人,对《秦汉·风云》的演出效果和演出细节表示了高度肯定,他认为,21世纪最有发展潜力的就是健康产业和快乐产业,而乐华恒业集团就是致力于将欢乐产业做到极致。他从资本的角度肯定了《秦汉·风云》的厚重,认为文化产业投资和文化发展最需要的就是IP,他强调,如果用IP带动主题公园的体验,让游客主动参与到IP互动中,就能让文化底蕴与创意玩乐兼得,助推企业成长为市值百亿乃至千亿的企业。他认为,乐华恒业集团一定会成为制造欢乐的最好公司!

  王立群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对《秦汉·风云》予以了充分认可,他表示,自己看了全国那么多演艺,《秦汉·风云》特效演艺是很成功的一个。他认为《秦汉·风云》的历史跨度极为宏大,涵盖的历史故事也极为丰富,演艺以“失败的英雄”——项羽为主线特别好,演艺中用到的声、光、电等创意表现手法也让历史变得更易被年轻人接受。他希望,未来《秦汉·风云》能够避免同质化,将秦汉历史故事传递给更多人。

  “我特别想去坐乐华欢乐世界的过山车,就是他们不让”,文化界老顽童”纪连海诙谐的讲到,他从年轻人的角度表示,做文旅要研究透年轻人的心理,倾听他们的心声,用现代化的手段主动贴近他们,才能让更多的年轻人喜欢。他表示,“《秦汉·风云》已经走在了这条正确道路上”。

  至此,本次论坛也在严谨又诙谐轻松的氛围中落下帷幕。据了解,乐华恒业集团《秦汉·风云》经过2年多的排练和预演才进入市场,从2016年开演后经过了3轮全面升级改造,一路走来得到了数万游客的口碑赞誉。2019版《秦汉·风云》在观众的热切期盼中于4月8日开演,新编大戏《千古一帝》、《万国来朝》也将陆续开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