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种子”从陕西走向世界

2019-04-22 17:43:0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今年下半年,又有一批“太空种子”将从航天育种专家郭锐的试验田走向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业园区。截至目前,已经有30多种“太空种子”,从陕西走向世界。

  “在航天育种的地面选育工作上,中国是世界的领跑者,陕西走在全国前列。”4月18日,在试验田里,郭锐自豪地对记者说。

  郭锐的试验田位于西安市常宁新区,占地大约200亩。季春时节,试验田远看郁郁葱葱、姹紫嫣红。走近一看,田里的很多同种类植物却高矮、大小不一,甚至有的已经蔫了。这并不是管理不善,而是有意为之。

  “种子从太空‘遨游’回来之后,就是航天育种最繁重和最重要的地面攻坚阶段。我们先把这些种子全部种下去,观察分辨变异情况,从第二代开始筛选突变单株,然后将选出的种子再播种、筛选,让它们自交繁殖。如此繁育三四代后,才有可能获得遗传性状稳定的优良突变系。再经过品系鉴定、区域化试验等严格的程序后,真正的‘太空种子’才能诞生。”郭锐介绍,观察和记录这些高矮、大小不一植物的特征正是地面选育工作的重要环节。

  郭锐是航天育种(杨凌)种质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中加航天农业科技产业园首席科学家。他也是我国首批农业科技园区专家,一直从事育种工作。2008年,以郭锐为组长的科研团队,依托陕西航天科技雄厚的科研实力,在西安和杨凌两地,开始了航天育种的研究。他们先后通过神舟七号、八号、九号、十号飞船,搭载小麦、荞麦、辣椒、番茄、百合、石竹等19类40多个品系的植物种子进入太空。经过反复实验和培育,团队自主选育和引进培育了20多个经航天诱变的作物新品种。

  2015年,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农业部门先后组团来访,希望和陕西合作,通过航天育种提升当地农业生产水平。很快,常夏石竹、葱兰、荷兰菊等一批耐寒、抗旱的太空花卉种子被撒在了异国的土地上。

  太空花卉种子只是合作的开始。郭锐带领团队选育的太空小麦、秦椒、西红柿、马铃薯等农作物和蔬菜品种,正在进行品种鉴定。“今年下半年一批,明年开春一批,这些‘太空种子’将在‘一带一路’上发芽、生长,结出丰硕的果实!”郭锐一语双关地说。

  和“太空种子”一起“走出去”的还有先进的农作物种植、管理模式。这段时间,郭锐团队的工作人员正忙着为中哈农业产业园建设智能温室项目。“智能温室建好后,我们的技术人员通过办公室电脑就能看到作物的生长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实时技术指导。”郭锐介绍。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与杨凌现代植物培育引种示范园合作规划的10万亩航天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也在筹建中。

  郭锐的试验田不仅“走出了”陕西的“太空种子”,还吸引了国外科学家“走进来”。

  闻知陕西航天育种技术取得的显著成果,世界马铃薯协会会长、荷兰哈克控股总裁哈克先生多次来到西安考察。2016年,中荷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在陕西共建马铃薯航天育种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推广陕西航天育种的马铃薯、矮化苹果和花卉。“哈克先生每年都会来试验田三四次!”郭锐说。

  在哈克的推动下,荷兰瓦格宁根大学与郭锐团队共同成立了花椒研发课题组,联合开展花椒新品种及先进种植方式的科研攻关。“花椒的无刺、矮化、机械化种植品种的培育,被认为是世界育种难题。我们希望共同努力,解决这些难题,为世界种业的发展作出一点贡献。”郭锐介绍,2016年由“实践十号”返回式卫星搭载的采摘自澄城县史家河的花椒种子,已经进行了两代的地面繁育,试验结果非常乐观,“相信不久的将来,新一代的花椒种子也会从陕西走向世界。”

  随着“一带一路”合作的深入,以“太空种子”为代表的陕西航天农业加快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的步伐。去年,泰国正大集团与西安航天基地中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双方将在正大集团农牧食品中国区种植、养殖一体化产业项目中各个板块试点采用或推广采用航天农业应用技术,共建航天农业产业平台。

  郭锐介绍,由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西安(中国)航天一带一路农林科学研究中心”也在积极筹备中,“我们的航天农业将逐步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延伸,为‘一带一路’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记者 张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