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5月17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4月陕西省空气质量状况显示,2019年4月,陕西省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1%;平均优良天数24.5天,同比增加1.8天。2019年1月至4月,陕西省PM2.5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9%;平均优良天数73.0天,同比减少2.5天。
监测显示,1月至4月,延安、西安、咸阳、榆林、渭南、汉中等6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安康、商洛、韩城、杨凌、宝鸡、西咸、铜川等7个市(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按下降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下降的前3名依次是韩城、杨凌、宝鸡。
1月至4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浓度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0%;平均优良天数59.5天,同比减少0.5天。其中,西安市PM2.5平均浓度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优良天数62天,同比增加12天。
1月至4月,关中地区69个县(区)中有30个县(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2个持平,35个下降(新增的咸阳市高新区、文体功能区不参与同比评价),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灞桥区、阎良区和阎良航空基地(并列)、陇县、凤翔县、鄠邑区、曲江新区、新城区、西安市经开区、西安市高新区,下降的前10个县(区)依次是民用航天基地、周至县、高陵区、印台区、华阴市、合阳县、蒲城县、耀州区、大荔县、兴平市。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新增的榆林市高新区不参与同比评价),其中改善的4个县(区)依次为子长县、宝塔区、榆阳区、靖边县,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延长县、佳县、宜川县、清涧县、洛川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有9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新增的汉中市经开区、安康市高新区不参与同比评价),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凤县、略阳县、太白县、汉台区、城固县,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柞水县、白河县、汉阴县、平利县、紫阳县。
据专家分析,2019年4月,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主要原因是陕西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1~2℃,除陕南东部商洛、安康部分地区外,陕西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多两成以上,总体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偏好,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与消减。
1月至4月,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波动中略有下降,主要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指标是细颗粒物(PM2.5),主要原因是2019年1月至3月陕西省总体冷空气活动偏弱,气温偏高,东部暖湿气流活动较强,大气湿度较大,降水明显偏少(偏少超过三成),总体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明显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和净化消减,同时较大的大气湿度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吸湿膨胀和二次生成效应,使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在较高水平,影响了陕西省空气质量的改善。4月受偏好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影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大部分改善,但大部分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依然不降反升,也主要是上述原因影响所致。
专家建议,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气象条件敏感期”要更加有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争取每一个“蓝天”;二是注意局部污染的反弹。(供稿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 段晓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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