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近日,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宝陵村3组和10组、11组(原同心村1、2组)村民们边搬家,边燃起了鞭炮。“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我们期待已久了。” 金河镇宝陵村10组村民杨秀琴高兴地说,“还是咱党和政府好,为老百姓着想,让我们搬出了山沟沟。”
金河镇宝陵村3组、10组、11组村民祖祖辈辈居住在长寿沟,虽然修了马路,但村民出行还要步行6公里,走2个小时才能坐上班车。此外,这三个组离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比较近,每年一到夏天,村里弥漫着难闻的气味,苍蝇满天飞,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
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副区长汪文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召开会议,针对金河镇宝陵村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寻找解决方案。最终决定,按照2016年宝鸡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和2018年宝鸡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要求,以及宝鸡市政府审核的搬迁方案,对金河镇宝陵村3组、10组、11组村民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出的地方将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金台区政府负责在4月26日前完成群众搬迁安置。为了顺利完成搬迁工作,金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金河镇宝陵村,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搬迁安置中的相关事宜,要求镇村一定要顺应民意,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安置群众采取货币赔偿、庭院式或楼房安置三种方式。”金河镇党委书记高翔说道,“搬迁安置新址占地146亩,规划设计宝陵村搬迁安置为一期项目,占地约86亩,建设庭院式安置房89户及多层楼房两栋。”为了使搬迁村民“搬得出”,生活“稳得住”,搬迁安置组及时发放了奖励金、搬家费、过渡费,共计600余万元,使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按期全部拆除完成。
据了解,金河镇宝陵村3组、10组、11组拆迁村民货币安置23户,庭院式和楼房安置113户。金河镇镇长张斌说:“搬迁新区将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搬迁安置与美丽乡村建设、优化产业结构、乡村旅游、农民增收紧密结合,为搬迁村民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新家。同时,我们将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工作进度,让安置户村民尽早搬迁新居、安居乐业。”(文 易闻 编辑 段晓蕊)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