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消息:6月1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5月全省空气质量报告显示,2019年5月,陕西省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7%;平均优良天数23.2天,同比减少1.9天。2019年1月至5月,陕西省PM2.5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1%;平均优良天数96.2天,同比减少4.3天。
据了解,2019年1月至5月,延安、西安、咸阳、榆林、渭南等5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商洛、安康、韩城、杨凌、宝鸡、铜川、西咸、汉中等8个市(区)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按下降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下降前3名依次是韩城、杨凌、宝鸡。
2019年1月至5月,关中地区PM2.5平均浓度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9%;平均优良天数81.5天,同比减少1.9天。西安市PM2.5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优良天数85天,同比增加10天。
2019年1月至5月,关中地区69个县(区)中有26个县(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41个县(区)下降,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灞桥区、阎良区和阎良航空基地(并列)、陇县、凤翔县、曲江新区、鄠邑区、新城区、西安市经开区、西安市高新区,下降的前10个县(区)依次是合阳县、高陵区、蒲城县、印台区、周至县、华阴市、耀州区、兴平市、白水县、蓝田县。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1个下降,其中改善的4个县(区)依次为子长县、宝塔区、榆阳区、靖边县,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延长县、佳县、洛川县、绥德县、清涧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空气质量改善,26个下降,其中改善的4个县(区)依次为凤县、略阳县、太白县、汉台区,下降的前5个县(区)依次是柞水县、白河县、紫阳县、宁陕县、商南县。
据悉,2019年5月陕西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下降,除陕北南部、关中和陕南西部部分地区降水略偏多外,全省其余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两成以上,全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干旱少雨,沙尘天气的影响略重于2018年同期,特别是陕南和关中东部地区,沙尘影响明显偏重,这是2019年5月陕西省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2019年1月至5月,陕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波动中略有下降,主要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指标是细颗粒物(PM2.5)。2019年1月至3月陕西省总体冷空气活动偏弱,气温偏高,东部暖湿气流活动较强,大气湿度较大,降水明显偏少,总体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明显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和净化消减;同时较大的大气湿度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吸湿膨胀和二次生成效应,使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在较高水平。此外,5月份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明显偏少,沙尘影响明显偏重,部分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明显升高,上述两方面原因综合影响了今年1月至5月陕西省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供稿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 段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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