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看陕西·延安市】多国外媒记者将于6月28日走进延安  见证革命圣地新风貌

2019-06-27 14:35:2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延安市夜景 供图 延安市委网信办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刘君慧):70年风雨兼程,70年沧桑巨变。新中国成立70年来,革命圣地延安凝心聚力谋发展,绘就了磅礴壮丽的时代画卷。如今,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加快推进,延安积极主动融入,正以继往开来之气势,开启新时代发展新征程。

  为见证新中国成立70年来陕西的变化,探寻延安的发展故事,6月28日,由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委外办主办,延安市委网信办、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承办的“壮丽70年·见证新陕西”——“一带一路”主流媒体聚焦延安大型采访活动将在延安启动。

  6月28日至29日,由来自阿根廷、巴西、智利、意大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俄罗斯等国家的近40名主流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将走进延安,深度走访,感受革命圣地延安的新风貌,并以“外眼”视角,向世界传递延安声音,讲好延安故事,让延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扬帆出海,让一个“追赶超越”中的新延安形象越来越清晰地展示在世界面前。

延安市吴起县退耕还林换来青山绿水 供图 延安市委网信办

  如今的延安,具有诸多亮丽的名片,它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掩映在苍松翠柏中的轩辕黄帝陵,成为炎黄子孙寻根祭祖的民族圣地;它是黄河所眷恋的地方,黄土与黄河共同孕育的壮美奇观——壶口瀑布,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民族精神的象征;它是中国红色革命圣地和延安精神的诞生地,成为无数中华民族儿女寻找初心的精神之都;这里也是黄土风情文化代表性区域,安塞腰鼓、剪纸、陕北民歌等非遗精品遍布;这里也是蜚声海内外的“延安苹果”的生产地。

果农采摘苹果 供图 延安市委网信办

  而新中国成立之初,对于地处陕西北部的延安来说,贫瘠是其最真切的注脚。新中国成立70年来,延安充分发扬“延安精神”,凝心聚力谋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苹果产业,并不断延伸产业链,“延安苹果”成了延安人的“金饭碗”;延安久久为功,将产业与脱贫相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告别绝对贫困,交出脱贫攻坚的“延安答卷”。延安市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退耕还林,生态面貌实现由黄到绿的完美嬗变。近年来,延安市深挖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尤其是加强红色文化、黄土风情文化等建设,打出全域旅游组合牌,走出了一条革命老区转型发展的新路子。随着“一带一路”和“大西安”建设步伐的加快,延安不断推进红色文化高地和向西开放建设,书写着革命老区的“蝶变”新篇章。

在延安市安塞区,四位当地人展示剪纸文化 供图 延安市委网信办

  此次采访活动将围绕延安近年来的发展成就,以国际视野开启延安经济、社会、人文、特色产业等领域的考察之旅。采访团将走访延安市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等地,参观延安非遗文化村和苹果产业基地,深入采访延安退耕还林、文化旅游、脱贫攻坚的新成果,多角度、全方位,向世界呈现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砥砺奋进的延安形象。

  国际在线也将发挥语种最多、传播地域最广、影响人群最大的多应用、多终端网站集群优势,通过国际在线英文、俄文、西班牙文等网站,以及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全媒体矩阵聚焦全程,以丰富精彩的文图和视频报道等,持续密集立体化传播本次活动,进一步拓展延安在海外的知名度、影响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