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西安市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授牌仪式在曲江创客大街举行。经过前期基层推荐、资格复核、实地考察、组织评审等程序,碑林区西安创新设计中心荣获首批“西安市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荣誉称号。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副部长路佳,团市委书记汪国栋,副书记徐辉参加授牌仪式。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城乡部副部长岳强主持授牌仪式,各城区团委书记、获批的23家单位负责人以及创业青年代表等参加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徐辉宣读了《关于命名西安市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通报》,希望各基地结合自身特点与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团的工作,更好地促进青年创新创业发展。
随后,与会嘉宾向荣获首批“西安市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荣誉称号的23家单位授牌。
汪国栋建议:要不断健全完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把以青年为主体,从青年中来、到青年中去的“运行闭环”做实做好;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力,通过更主动回应青年需求、更深入服务青年,让越来越多青年人从中受益、得到帮助、找到归属,不断开创“双创”工作新局面;要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共青团组织凝聚青年、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的能力,实现团组织工作全覆盖。同时,他希望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并以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作为重要平台,不断提高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素质和能力。
汪国栋指出:团市委将进一步拓展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的载体空间,以各类大赛及人才项目基金为引领,在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创新创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打造共青团和青年关系新格局。
据了解,自2016年开园至今,碑林区西安创新设计中心已获批“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荣誉称号,成为首批“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西安市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下一步,碑林区西安创新设计中心将以“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新征程,进一步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发挥团组织对青年的带动引领作用,将团组织建设与青年发展、企业发展乃至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进一步发挥“大学+”发展优势,积极搭建促进青年拓展视野、交流思想、互促合作的平台,进一步整合社会组织力量,打破区域格局、楼宇格局、行业格局,以服务作纽带,聚集各方力量,形成支持青年共研、共联、共创、共享的创新平台,为建设创新型、服务型青年“双创”基地建设作出新贡献。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