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出台25条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

2019-07-31 16:42: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陈岚):近日,西安高新区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25条措施,聚焦破解企业和民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经济管理权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社会管理权放到离民众最近的地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动力。

  西安高新区政务大厅 供图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提升创新能力 推动区域发展

  该《方案》中指出,西安高新区相关部门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职责变化,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按照“三级四同”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管理,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规范统一;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完善与市级部门的审批服务与工作协调机制,完成相关事项划转,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要对中省市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省市下放的事项做好承接落实。

  据了解,对于进一步简化许可程序,优化注销流程,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简化退出机制,西安高新区全面落实首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破解“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等难题,进一步压减开办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环节办理时限;同时,要在自贸区实现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方案》对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要实行证明清单式管理,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布,凡能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供的证明,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自证。

  落实好惠企税费改革 整合机构减少重复执法

  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方面,《方案》中显示,西安高新区坚持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落实好国家增值税改革惠企措施,切实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继续清理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并进一步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向用户收取供电、供热、供气、供水“接入费”“碰口费”。

  在优化监管方面,《方案》中指出,西安高新区将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规范执法事项,有效治理多头、重复检查问题。

  同时,西安高新区还将建立“互联网+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实现与中、省平台的信息共享交换,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线上线下一体监管。

  此外,西安高新区还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改革;推行信用监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 “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社会诚信建设水平。

  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 让民众办事少跑路不跑路

  如何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在家门口就能快速办事?西安高新区按照民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标准,加快政务中心提升扩容,进一步细化明确标准化建设清单;打造若干个区县级、镇(街)级、社区级政务服务“旗舰店”,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线下实体全覆盖。

  据了解,西安高新区将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全科受理,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让群众办事从“只进一扇门”向“只跑一个窗”转变;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积极构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体系,推出一批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办着顺的政务服务新产品,努力让政务服务更符合企业发展需要、更贴近百姓需求。

  此外,西安高新区还将提升“12345市民热线”平台服务效能,积极协助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工作,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受理问题督查督办及满意度跟踪机制,进一步提高市民服务热线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西安高新区还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民众的质询、投诉和监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