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辖区开展宣传保护秦岭生态资源环境活动

2019-08-22 17:17:03|来源:西安网|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自打击整治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碑林区市场监管局东关南街所高度重视,全所干部齐心协力,迅速开展工作,与辖区内的商户均签订承诺书,全力做好保护秦岭生态资源环境宣传工作。

  近日,东关南街市场监管所分三组,深入辖区万家综合市场、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和新兴广场等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积极开展打击整治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东关南街市场监管所干部除了在各场所显要位置张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等宣传海报外,还积极挨家走进商户向市民详细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