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圣地展新颜】延安甘泉县域经济大发展 “美水之乡”焕发新活力

2019-09-19 19:50: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刘君慧 赵浚喆):9月19日,延安市举行“壮丽70年 圣地展新颜”系列新闻发布会甘泉县专场,甘泉县委副书记、县长左新文以“砥砺奋进谋发展 大美甘泉换新颜”为主题,就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介绍。

甘泉县委副书记、县长左新文介绍相关情况 摄影 刘君慧

  甘泉县因水得名、因水盛名,素称“美水之乡”。近年来,甘泉县面对多重不利因素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走出了一条“生态文明引领、全域旅游带动、特色工业强县、融合农业富民”的发展之路。

  据左新文介绍,2018年,甘泉县实现生产总值26.65亿元,是2012年的1.37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5亿元,是2012年的2.1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2亿元,是2012年的1.9倍,年均增长1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000元,是2012年的1.3倍,年均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600元,是2012年的1.5倍,年均增长9.7%。

  筑巢引凤调整结构 奏响转型发展“协奏曲”

  “我们始终把项目和招商作为加快发展、追赶超越的‘两大引擎’,积极跑项目、争资金、引客商,借助外力发展甘泉。”左新文说道。近年来,甘泉县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大力招揽精品工程,先后策划了全域旅游、农副产品加工、新兴产业等4大类109个项目,总投资372亿元。其中,在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甘泉县完成签约项目28个,签约总额73.1亿元。

  此外,随着陕西粮农集团30万吨生物质燃料乙醇加工、延长石油材料公司总部迁址及产能扩建、国电投智能植物工厂等一批产业类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甘泉县工业转型发展再添新动能。

  截至目前,甘泉县民营企业总数达到780家、个体工商户4100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4%;甘泉豆腐、甘泉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评审,原味甘泉品牌正在谋划推进中,特色品牌成为甘泉民营经济走出家门、迈向全国的代名词。

  旅游+ 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引擎”

  近年来,甘泉县充分利用区域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和红色文化资源,不断健全“旅游+”发展模式,确定了以甘泉大峡谷、石门豆腐小镇、劳山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的三大核心景区,全力打造全域旅游“主客共享”发展新格局。

  截至目前,甘泉大峡谷已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百万人次,成功入选《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甘泉秘境》在央视科教频道《地理中国》栏目热播,并协助承办了第四届红层与丹霞地貌国际研讨会暨第十九届全国红层与丹霞地貌学术研讨会,被业界专家誉为“世界活丹霞、中国梦之谷”。

  据左新文介绍,下一步,甘泉县将积极融入延安市半小时经济圈,持续提升特色农家乐和旅游服务设施,带动服务业快速发展,逐步实现“工作生活在延安,休闲娱乐到甘泉”,把甘泉打造成延安的“城郊花园”。

  促脱贫抓发展 完成乡村振兴嬗变

  左新文表示,甘泉县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断加大帮扶力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率先实现了全县整体脱贫。截至目前,甘泉县产业覆盖率由2017年的76.7%提高到100%;贫困发生率由2016年的6.96%降低到2019年的0.66%;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6年的6083元提高到2018年的9682元,提高了59.2%。

  同时,甘泉县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七改三清三完善”提升行动,村庄巷道硬化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项目顺利实施,农村居民生活在城镇、生产在园区,形成了独具甘泉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新模式。

  顺利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陕西省双高双普创建验收,在延安市率先实现村级门诊报销,率先启动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件件惠民举措无不昭示着甘泉县正紧盯幸福指数,稳步推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我们将坚持以‘城市双修’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把甘泉建设成为干净、舒适、安全、有序的宜居家园。”左新文说道。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着力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大美甘泉的幸福之花。”谈及甘泉未来,左新文信心满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