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持续做好垃圾分类 倡导文明健康新风

2019-10-31 17:26:3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自《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西安经开区”)城管局积极对区内各分类业态开展督促引导和执法检查。目前,西安经开区全区各分类主体垃圾分类知晓率已基本达到100%,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工作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

  截至目前,西安经开区城管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进行执法检查,共计检查各分类主体150余家,下达《限期整改抄告单》27份。

  检查发现,部分商户存在整体宣传氛围不浓,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按要求配备分类投放设施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抄告单》,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全流程分类工作。

  此外,执法人员还严格对照西安市级示范创建考核标准,从制度建立、工作推进、设施配备、宣传引导、责任落实、分类台账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促进区内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高标准有序推进。

  工作人员引导市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模拟考核人员给予受检单位正确的指导及纠正,并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员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顺利通过西安市级示范单位验收。(供稿 文/图 西安经开区管委会 编辑 陈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