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县(市、区)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19-11-13 10:06:15|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陕西四县(市、区)入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11月12日,记者从省公路局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命名83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我省兴平市、石泉县、商南县、西安市鄠邑区入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评审确定“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以改善广大农村地区出行条件为己任,以建设“四好农村路”为目标,以交通脱贫攻坚为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前,陕西省已有礼泉县、大荔县、延安市宝塔区、眉县、合阳县5个县(区)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记者 苏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