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未取得 乾县一开发商违规销售商铺
那么,开发商把商铺卖给康先生这些业主后,为何又再次出售给他人呢?是开发商管理层内部出现了问题,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业主所说的“诚信大厦”为9层高的商住混合楼,3层以下为商铺,采访中,记者发现一房两卖的问题多为商铺,业主手上拿的是购房收据和商铺返租回购合同,很少有人能提供出规范的商铺购房合同。
当事商铺业主康彦勇:“一直签合同不签,我们把给房管所备案的费用都交了,他一套房是80元的备案费都交了,(开发商)说他给我备案呢,过两天一问,他说再等两天,一直等到现在,最后我们一查,过到别人名下了。”
除了商铺外,现场多名业主反映他们2015年初以均价2700元购买了这座大厦的住宅楼,今年6月份住宅楼到了交房期,可却一拖再拖。
商铺业主罗琼:“看着房子在那放着呢,我们就是住不进去,来一回是这个样子 来一回是这个样子。”
记者发现,这些业主的购房收据落款方并不只是开放商陕西诚信投资有限公司,原来,也有业主从诚信大厦施工方手里购买了房。
乾县建筑公司施工负责人周彦彪:“最终决算是2064万,开发商只给了我216万,用南楼的住宅楼19套给我们顶了500万的工程款,结果又把南楼的9套可卖了,截止现在一分钱不给。”
周彦彪告诉记者,这19套房是开放商2014年底以每套均价每平方米2730元抵的工程款,可现在其中9套住宅房也被“一房两卖”,开发商电话也打不通。
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不得进行销售。在乾县房管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拿出诚信大厦的情况说明。
乾县房管所某负责人:“诚信大厦2014年在咱这取得预售了。”
记者:“2013年他就开始卖房,他这种行为属于?”
乾县房管所某负责人:“那他是预售嘛。”
记者:“那他这就属于违规销售吗?”
乾县房管所某负责人:“嗯,违规销售。”
那么,既然是违规销售,为何之前没有进行查处呢?乾县房管所这样解释。
乾县房管所备案室工作人员葛磊:“我只承认初次来,第一个来(房管所)备案的人,至于你开发商卖给两个人或一房多卖的情况,我们也根本没办法了解。”
乾县房管所工会主席王智辉 :“在这个之前,开发商都有个自我宣传,他是不是真正在这个地方卖房,那咱们也不知道,咱查的时候,他都是在宣传中。”
记者:“有这种收款收据或者现金这种交易行为,也不属于销售吗?”
乾县房管所工会主席王智辉:“那他有可能就是在这个宣传的过程中,或者临时定房或者其他的,咱没有发现预售。”
乾县房管所表示,开发商资金断裂,他们现在也找不到负责人,业主和施工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目前,建筑方已经将开放商起诉到咸阳中级人民法院。(记者 党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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