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2017-01-19 14:15:0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1月19日,西安市人社局通报2016年“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等12家公司的拖欠工资案。其中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林,实际负责人赵元福,拖欠159名员工工资共计1479146.6元,在通报的12起案例中数额最大。

  据了解,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几年来,西安市人社、公安部门积极协作,不断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欠薪犯罪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劳有所得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治理欠薪从行政治理逐步走向法治治理新阶段。

  为警示和预防欠薪犯罪,现面向全市通报2016年“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数名劳动者向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调查,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胜利,拖欠7名员工工资59609元。2016年7月28日,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6年8月4日,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新城分局,依法追究李胜利的法律责任。

  2、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林,实际负责人赵元福,拖欠159名员工工资共计1479146.6元。2016年7月26日,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其后,多次联系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洪林、实际负责人赵元福,督促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16年8月4日,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新城分局,依法追究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林,实际负责人赵元福的法律责任。

  3、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8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负责人吕志义,该公司拖欠16名员工工资共计123785.3元。2016年8月18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单位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负责人吕志义的法律责任。

  4、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查,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华,实际负责人杜锋,拖欠11名员工工资共计70461元。2016年11月25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华、实际负责人杜锋的法律责任。

  5、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澎,拖欠17名员工工资共计94021元。2016年11月30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西安易盖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澎的法律责任。

  6、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查,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雪敏、实际负责人陈浩,拖欠10名员工工资共计86106.15元。2016年12月13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西安天和天美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雪敏、实际负责人陈浩的法律责任。

  7、陕西奥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8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陕西奥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陕西奥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冬平,拖欠1名员工及1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19998元。2016年12月27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陕西奥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和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陕西奥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冬平的法律责任。

  8、陕西海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陕西海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陕西海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明,拖欠27名员工工资共计279573.51元。2016年7月29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陕西海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陕西海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明的法律责任。

  9、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9月19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勇,该公司拖欠24名员工工资共计60056.00元。2016年9月26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勇的法律责任。

  10、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关于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经查,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亚莉,该公司拖欠17名员工工资638900元。2016年12月8日,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灞桥分局,依法追究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亚莉的法律责任。

  11、西安市雁塔区御膳房餐厅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市雁塔区御膳房餐厅拖欠员工工资。经查,西安市雁塔区御膳房餐厅经营者申亚权,共拖欠37名员工工资共计131563元。2016年7月7日,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单位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但该单位经营人申亚权逾期仍未支付所拖欠员工的工资。2016年7月14日,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雁塔分局,依法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申亚权的法律责任。

  12、郭忠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郭忠政,男,四川省南江县人。2017年1月5日,数十名农民工向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郭某政拖欠工资问题。经调查,郭忠政承包奥达文景观园项目地车车库工程,该项目施工单位为陕西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方为陕西国凯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拖欠13人工资789550元。陕西国凯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向郭忠政支付奥达文景观园项目劳务费287万元,扣除折损材料、劳务公司代替用工、工人安全金等应扣款项后,国凯劳务已不拖欠郭忠政劳务费。2017年1月10日,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郭某政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郭忠政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郭忠政逾期未支付。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此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依法追究郭忠政的法律责任。

  全西安市广大用人单位应引以为戒,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任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协作,紧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供稿单位 西安市人社局 编辑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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