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脚臭盐”事件,记者从安康市盐务局获悉,截至5月5日下午,安康全市已下架、召回平顶山神鹰盐业公司生产的深井岩盐33吨,暂时先行登记保存中盐皓龙牌精制食用盐80余吨,相关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城区部分小商店及县城检查出“脚臭盐”
早在4月份,安康已有市民不断反映,称他们买来的食盐打开后闻一闻或用手搓一搓会有一股“脚臭味”,但是外包装上根本看不出异常,怀疑是不是盐的质量有问题。
4月25日,华商报记者向安康市盐务管理局进行了情况核实。市盐务局执法人员表示,近期他们也接到了相关投诉,已联合公安、工商、食药监及汉滨区盐务局等单位,重点对安康城区230多家超市商店、食盐经销户、食品经营户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食盐流通等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各大型超市、商场均没有“脚臭盐”销售,但在城区部分小商店及旬阳、白河等地发现了一批河南中盐皓龙牌精制食用盐、精纯盐和平顶山神鹰盐业生产的深井岩盐,这些盐从外观上看很正常,但打开包装后,放在手里闻一闻就能闻出臭味,或者用手一搓也会散发臭味。
流入市场的“脚臭盐”均产自正规厂家
据华商报记者了解,发现问题后,市盐务局及时约谈了生产厂家代表,发现其手续齐全、资质正常,且有自己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但是却不符合《食用盐国家标准》(GB5461-2000)中“食盐感官指标为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的规定。针对此种情况,市盐务局立即对“问题盐”进行了封存保管,并建议厂家暂停销售并做下架处理。同时,已将相关品牌食盐取样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脚臭盐”一律下架、召回、封存
5月5日下午,安康市盐务局、安康市食药监局再次开展联合执法,按照《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关于全省范围内立即下架有关食盐品种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商标名为“代盐人”的深井岩盐做下架处理,并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处罚。对河南中盐皓龙牌精制食用盐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要求厂家代表及时下架并召回有臭味的食盐。同时,市盐务局要求各县区,如发现有类似食盐质量问题,要立即先行下架,停止销售相关盐产品,并及时采样送达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如有质量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截至5月5日下午,安康全市已下架、召回平顶山神鹰盐业公司生产的深井岩盐33吨,暂时先行登记保存中盐皓龙牌精制食用盐80余吨,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如果市民在市场上发现问题食盐,请及时拨打(0915)—3212597举报、投诉。(记者 钱欣欣)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