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农合住院每人每年最多报销13万元医疗费

2017-06-01 08:42:4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代红玉):5月31日,陕西省健康扶贫办公室发布2017年陕西省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相关政策。其中新农合报销政策显示,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为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陕西省卫计委、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扶贫办等5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从2017年起,全额资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要达到100%。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包括在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所有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合。其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56个国贫县由涉农整合资金中解决,42个有扶贫任务的县,由省、市、县财政按照3:3:4比例分担。

  陕西省卫计委还下发了《陕西省建档立卡农村因病致贫贫困户健康扶贫手册》(样稿)给各市、县,要求其结合实际,自行印制下发到户,用于基层健康扶贫工作管理与服务,为推动精准扶贫提供基础资料。

  新农合报销政策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8.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按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9.县域内就诊,凭合疗证、身份证、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证明等资料,在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窗口直接报销(救助)。

  10.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县政务大厅(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程序报销(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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