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凌:强化科技支撑  推进精准扶贫

2018-11-03 17:07:5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李玥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宋佳):国家扶贫攻坚实施以来,陕西杨凌示范区积极履行国家使命,聚焦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人才资源短缺两大短板,将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与科技扶贫紧密结合,通过新建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大力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等形式,助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

  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人员走进田间地头、生产一线,真正做到了“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领着农民赚”的带头作用,激发了贫困地区因产业创新而焕发的活力。

  截至目前,杨凌已先后建立了312个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基地面积超过6000万亩,共有5000多项农业高新技术走进了千家万户,覆盖18个省区。初步形成了以“基地项目负责人+基层农技骨干”的扶贫新模式,为中国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力保障。

  “果药套种”示范让村民收入翻翻

   陕西省宜君县哭泉镇果药套种示范基地通过与杨凌示范区合作,广泛筛选,选择了对核桃树生长影响小、适宜不同树龄、郁闭度下生长的药材品种开展种植试验。依托套种中药种植,农户每亩地净收益在2000元以上,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据了解,2016年,基地首席专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院副教授舒志明在宜君县哭泉镇黄姑庄村推广了3000余亩果药套种田,有效利用果树下的空间,为当地农民带来了每亩1000至7000元不等的增收。

  “我们在实验过程中详细记录了各种药材的播种量、生长量、产量,采收后进行对比分析,选择出适宜性强、产量、产值高的药材品种进行推广。在大树下主要种植了款冬花、丹皮、半夏、仓术、黄精等,在幼树下主要种植了丹参、金银花、夏枯草、柴胡、土荆芥等。”基地负责人、宜君县核桃产业办主任陈金海告诉国际在线陕西频道,目前已有包括丹参、仓术、黄精、款冬花、连翘在内的5个品种进行推广示范。

  同时,宜君县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户种植中药材,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的模式,通过企业参与,增加了产业发展的后劲,解决了广大农户种植药材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经过三年试验,这些品种单位投资小,管理技术简单,产量高,价值高,非常适合农民在核林下套种,取代了以往核桃林下套种玉米的历史。目前已在全县核桃林下推广种植丹参、黄精、苍术、柴胡等中药材3000余亩,为产业脱贫创出了一条新路。

  

  10月10日,在宜君县哭泉镇果药套种示范基地,杨凌示范区老科协专家组现场查看油用牡丹套种情况(供图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科技化解扶贫产业“心病”

  前不久,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五龙洞镇黄精中药材基地里,农民正忙着除草,干得热火朝天。略阳县是远近闻名的中药材种植大县,中药材也是当地扶贫骨干产业。但该县中药村产业集中度低,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一直是产业发展“心病”。

  针对这一问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张跃进带领技术团队,以推广科技措施,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中药材种植水平为抓手,构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创新市场合作模式,促进当地“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略阳县中药产业发展局局长陈西平说:“依托基地技术攻关,通过规模化种植,不仅降低了种植风险,而且还能使农民收入提高30%以上,全县上千户药农因此受益。”

  

  陕西略阳县五龙洞镇的黄精中药材基地(供图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据了解,在杨凌,像张跃进这样的科技扶贫团队还有很多,目前已实现陕西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区全覆盖,预计到2020年实现全国14个连片特困区全覆盖,从而帮助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实现精准脱贫。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