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出席发布会(摄影 吴宇婷)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吴宇婷):12月18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10月30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安排意见》,陕西省示范创建活动正式开始。原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示范创建工作,历时一个多月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据介绍,从检查验收情况看,申报检查验收的45个创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指标完成率都在90%以上,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府职能履行更加全面,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局或建立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大部分创建县区设立了市场监管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多证合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惩戒违法失信。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在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规定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加强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是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涉及民生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强和具有潜在风险的决策事项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
四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执法重心下移,加快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机制,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突破口,规范行政执法。建立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推进执法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平台建设。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予以保障。
五是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有效。自觉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规定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推进审计全覆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
六是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机制,社会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逐步落实。加强行政复议,积极履行复议和应诉职责,强化行政机关解决纠纷能力。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行“阳光信访”模式。
七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每年至少组织3次领导集体学法,将宪法法律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法治专题培训班。推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部分单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