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改革奖励制度推动科技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05-23 18:14:2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现场 摄影 赵浚喆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张静攀):5月23日上午,陕西省委宣传部与改革办共同举办“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怀斌、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处长王云岗、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副处长赵英出席会议,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陕西省实施多项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包括优化奖种结构、调整奖励对象、改变评审机制、实行提名制、强化科技奖励荣誉性、健全公开透明的科技奖励诚信制度、明晰评审机构专家和政府部门职责等事项。

  其中,为了进一步增强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荣誉性,本次改革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适当提高了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由100万元提高至200万元,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或组织所得;陕西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奖金由6万元、3万元、1万元分别提高至20万元、5万元、2万元;陕西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赵怀斌致辞 摄影 赵浚喆

  改革中,“三大奖”奖励对象的要求有所变更,由“公民”改为“个人”。赵怀斌表示:“对奖励对象的调整,将进一步拓宽对奖励对象国籍的限制,在吸引和凝聚各类人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据赵怀斌介绍,跟过去实施的科技奖励制度比较,陕西这次的改革有三个亮点。首先,本次改革是按照国家对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及对科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的改革精神进行的,通过这些改革,能真正把对陕西创新驱动发展有特色、有实质贡献的项目评选出来,从而激发更多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同时,本次改革进一步增强了科技奖励制度政策导向作用,调整之后,通过设立陕西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不同奖种,鼓励科技工作者围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立足陕西产业发展需求,着眼高质量发展,引导科技人员在突破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上下功夫。此外,改革后的科技奖励制度,对陕西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或组织进行表彰,激励科研人员立足本研究领域,以全球视野专注研究,进而形成具有凝聚力、创新力和创造力的团队,增强科研能力,按照国家对科技工作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的要求,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克、成果应用推广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随着科技奖励制度及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实施,陕西科研人员的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科技在陕西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增强。

  曾获表彰的西北大学范代娣团队的“全长人胶原蛋白的发酵合成及应用”项目,其研究成果开发的系列新型医用敷料已在国内30个省市广泛应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4.5亿元,治愈各类患者1000余万例,也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树立了典范;曾获表彰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平祥团队的“超导磁共振成像仪用高性能超导线材”项目,已经批量向国内外主要制造企业提供超导线材,还推广应用于中国超导加速器、超导风力发电机等领域,推动了中国超导材料科学应用技术加速发展。以上这两个获奖项目分别在巨子生物、西部超导两家企业完成成果转化。

  据了解,近三年来,陕西已表彰各类科技项目766项,其中,一等奖116项,二等奖325项。这些成果涉及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以及社会公益等不同类型,涵盖了从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等不同阶段,并在不同技术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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