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4月1日起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取消加成

2017-03-31 14:04:4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会议现场(陕西省卫计委  供图)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代红玉):3月30日,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启动仪式在西安举行。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陕西省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戴征社宣布陕西全省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暨新版医疗服务价格于4月1日零时正式实行。

  戴征社说,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向全陕西省人民、向全社会宣布以药养医历史在陕西结束,今后就要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方案,这标志着陕西全省医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陕西省朝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目标又迈出新步伐。 

  戴征社介绍,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同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是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的关键因素之一,既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加重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陕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经过历时2年的基础研究和反复论证测算,开展了成本监审、带量测算、专家论证、听取意见、模拟运行、价格听证等一系列程序,经省政府同意,2016年底出台了《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戴征社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做好《方案》实施的各项工作,改革创新、齐心协力,持续深化改革,让群众分享更多改革成果,坚定不移地朝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进,为推进健康陕西建设、实现追赶超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陕西省医改办主任、卫计委副主任刘岭,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刘春红、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史进喜、陕西省物价局局长何钟、西安市卫计委主任刘顺智代表不同方面发言,西京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院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代表就执行新价格作了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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